内控评价政策背景
2023年12月8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文件,对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提出新的、更严格的要求,这给已上市公司内控管理的不完善现象敲响了警钟,也增加了拟上市企业通过审核的难度。
内控评价具体要求
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中,30号文对于开展内控评价机构的资格并未提出具体要求,也就是说可以是企业自行组织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内控有效性评价,这种第三方咨询机构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第三方传统咨询公司。需要说明的是,内控评价不得与内控审计机构一致,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不得用聘同一家机构同时开展内控评价与内控审计工作。
内控评价的政策依据
在30号文的第六条中,明确提出内控审计与内控评价的政策与标准依据是“《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 〔2010〕11号文件附件3)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 (会协〔2011〕66号) 等相关规范要求”。
中天华溥年度内控体系评价服务
中天华溥为各类上市公司以及国有企业提供年度“内控体系评价”服务,提供“内控体系评价报告”,为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企业接受年度内控审计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年度内控体系评价相关服务案例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评价
(2)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评价
(3)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评价
(4)北京必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评价
(5)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度内控体系评价